財政部消息稱,中央財政撥付中央水利建設基金5.07億元,支持有關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)做好2013年應急度汛及水毀水利設施應急修復工 作,重點支持江河堤壩、涵閘、泵站、險工險段、蓄滯洪區等防洪工程設施水毀應急修復項目,優先安排跨省界的或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工程設施水毀修復。